索引号 | 370481/2022-14947 | 主题分类 | 旅游 |
成文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
发文机关 | 湿地管委会 | 关键词 | 鲁班草堂;湿地;淮河;水利;文化;集团资产;景区;废水;展厅;国家水利风景区 |
发文字号 | 滕微管字〔2020〕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微山湖湿地管委会关于鲁班草堂有关情况的报告
滕微管字〔2020〕9号
市委:
鲁班草堂位于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东侧,因处于南四湖管理范围,按照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要求进行了整改,目前,鲁班草堂闲置。为充分利用资源,发挥鲁班草堂作用,壮大微山湖湿地集团资产实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鲁班草堂始建于2009年,占地18亩,规划建筑面积2892平方米,内设高档客房26间,宴会厅1个,中型会议室1个,配套餐饮区餐会厅15个。2019年3月,在“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中,发现鲁班草堂经营情况,被列入省级核查整改内容。收到通知后,委托枣庄水利勘测设计院对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测,编制了《滕州市微山湖湿地红荷国家水利风景区鲁班草堂整改方案》上报淮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了审查,下发了整改意见。按照整改意见,对鲁班草堂区域厨房、餐厅等非公益性建筑进行了全部拆除,拆除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2019年12月,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对鲁班草堂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要求整改后鲁班草堂所有设施为纯公益类,不得进行盈利性经营活动,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水资源保护,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禁止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或湖泊。
鲁班草堂只能作为整个风景区的组成部分和配套建筑,用于公益事业,才能得以保留。为发挥鲁班草堂的作用,盘活资产,壮大微山湖湿地集团资产实力,提升鲁班文化的影响力,建议市委、市政府对鲁班草堂进行评估收购或置换,交由微山湖湿地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建设景区配套设施。我们将以鲁班草堂入选全省首批运河历史文化展示“十百千”示范点为契机,以鲁班文化、运河文化为主题,积极谋划、挖掘文化内涵,传承发扬鲁班工匠精神,推进人文历史文化与微山湖湿地文化深度融合,规划设置“党建厅”、“大运河文化展厅”、“鲁班文化展厅”、“鲁班工艺坊”等,全面实现文旅融合,宣扬区域特色文化,展现湿地景区精神内涵。
当否,请批示。
滕州微山湖湿地管委会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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