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071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发文机关 | 应急局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滕应急发〔2021〕3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滕州市创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杆示范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应急发〔2021〕38号
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滨湖镇应急管理局,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科(室),各有关企业:
根据枣庄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工作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滕州市创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杆示范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
滕州市创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杆示范企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引领带动作用,结合我市工贸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信发〔2020〕157号)和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科技强安总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二、任务目标
在全市工贸行业选择3家安全生产基础扎实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培树对象,使其达到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健全完善、作业现场管理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高、安全文化氛围浓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业智能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目标。
三、示范标杆企业名单
1.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2.中材锂膜有限公司
3.滕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四、标杆示范方向
(一)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完善
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适时进行修订,活页装订成册,印发至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和班组,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并监督其落实执行。
2.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根据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建立相应的设备设施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发放、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点信息、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物资和装备、有限空间管理、危险作业票证等各类台账资料,要素内容要全面,按照有关规定如实记录存档。
3.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责任制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档案资料。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分年度归集存档”,有计划、通知、教案、记录、签到、考核、效果评估、影像等资料,如实记录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并建档备查。应急管理档案以编制的应急预案为基础,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如实记录演练情况,有演练脚本、记录、签到、评估报告、影像等资料。责任制考核要有考核标准,定期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如实记录考核结果并存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档案要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形成审查意见存档。
(二)作业现场管理规范
1.设备设施及物品定置存放。按照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设备与墙、柱以及设备与设备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车间内张贴有区域定置图,设备设施及物品分类定置存放在对应区域,摆放一致、排列有序,工具用后及时归位,区域、设备、物品管理要落实到责任人。
2.安全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安全运行。
3.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范。按照《安全标志》(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设置符合《安全标志》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
(三)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学时。制定年度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要依据培训大纲,重点突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应急管理、双重预防体系等内容。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参加复审、延期复审培训考核。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要结合岗位实际,重点突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设备的应知应会和安全操作等内容。
2.突出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新招录员工、调整岗位员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应集中组织实施,内容重点突出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风险、应急救援等内容。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应当重点突出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风险防控、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内容,突出安全技能培训,其中实操培训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50%。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作为一种日常性的培训方式,内容应突出岗位应知应会及安全操作。高危行业企业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非高危行业企业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全员持证上岗。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依法依规持证上岗。非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高危行业其他从业人员,由企业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发放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合格证,确保全员持证上岗。
4.规范生产作业行为。对生产作业活动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企业进行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安全文化氛围浓厚
按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要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树立安全榜样或典范(如荣誉墙),营造安全行为和安全态度的示范效应。建立优化安全文化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各种传播途径和方式,提高安全文化氛围。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级别达到三级以上。按照《山东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点辨识、划分等级准确,管控措施可靠、简便易行,形成“两个清单”“两个台账”;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明确企业领导层、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人员排查周期、责任人并落实;每年至少开展1次风险管控评审,网上巡查和评估结果合格。
(六)提升工业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信发〔2020〕157号)和国家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科技强安总要求,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替换工艺技术水平相对低下、工人劳动强度偏高、操作人员数量偏多的危险岗位,提升关键工艺、危险岗位、重点场所的智能化管控措施,通过“人—机—环境”系统的优化配置,使系统处于本质安全状态。结合企业各自实际,创新开展设备自动化、工艺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亮点工作,建设和运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或系统,具备安全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等功能,实现关键设备全生命周期、生产工艺全流程的数字化、可视化、透明化,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数据管理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工贸行业标杆示范企业的创建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标杆示范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质量,力争9月底前完成示范创建。各镇街、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握示范方向标准,指导所属企业积极开展创建。
(二)严格标准,拉高标杆。示范企业安全管理必须高标准、有特色,要切实结合企业安全管理、政府监管中的难点探索创新,借助数字化、可视化等管理措施确保常态保持。
(三)总结经验,注重推广。10月份将组织召开标杆示范企业现场观摩推广会,总结示范标杆企业的经验模式,不断改进、拔高,切实发挥创建实效,并在工贸企业中推广,共同推进工贸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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