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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498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1-25 发布日期 2021-01-25
发文机关 湿地管委会 关键词 事业单位机构;工作方案;湿地;章程;机构职能;职能;联络员;工作运行机制;事业单位干部
发文字号 滕微管字〔2021〕1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微山湖湿地管委会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滕微管字〔2021〕1号


为做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滕办发〔2021〕1号),制定如下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成立深化事业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滕州微山湖综合旅游区党工委书记、微山湖湿地管委会主任闫培楷同志牵头,湿地管委会副主任、综合、生态管理室、旅游规划发展室等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改革试点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明确有关程序和纪律要求。确定1名分管领导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姓名:龙峰,职务:副主任,办公电话:2617799,移动电话:13563262696),1名负责政工人事工作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姓名:李娅,职务:综合室副主任,办公电话:2610567,移动电话:18266257089),与市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联系,加强沟通,及时反馈重要问题,并于每周三定期向审核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织实施主要步骤

完善各项制度要求,逐项、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2021年5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章程的制定工作,重点抓好以下环节步骤。

(一)深入开展学习和动员部署

召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全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滕州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做好改革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制定报批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编委有关要求,研究拟定本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草案。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草案与工作专班沟通一致后,2021年3月底前报送正式稿。工作专班审核后按程序报市委编委批准印发。

(三)制定完善事业单位章程

按照有关改革试点要求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办法》,制定章程。2021年3月底前报工作专班审核,4月底前报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落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印发后,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内设机构,完善工作流程,完成人员调整工作。

(五)总结验收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结束后,对本单位改革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2021年5月15日前形成报告,报送市委编委,并配合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滕办发〔2021〕1号)要求,制定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立后,联络员每周三要向市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专班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支持改革、拥护改革、服从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滕州微山湖湿地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文件文字版:

滕微管字【2021】1号-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文件PDF版: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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