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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503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5-21
发文机关 应急局 关键词 煤矿山;值守;降雨;险情;安全生产形势;防汛工作情况;生产安全事故
发文字号 滕应急发〔2021〕26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1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滕应急发〔2021〕26号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抓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由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枣应急发〔2021〕48号)要求,现就汛期非煤矿山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雨绸缪,细化方案,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要求。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汛期方案,扎实做好安全度汛各项准备工作。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严防汛期各类事故发生。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面掌握矿区范围主要断层、裂隙等地质构造情况,严防大暴雨或者连续降雨引发坍塌事故;对周边截洪沟是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维护;露天坑内排洪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要强化边坡稳定性监测监控,发现险情立即停产撤人,雷雨天气严禁生产作业。

三、强化值守,加强演练,严格遵守汛期安全制度。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制定和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按规定储备必备的抢险物资和装备,真正做到“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五落实;要加强应急预案实战性和常态化演练,5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预案的实战性演练,通过实战性演练,锻炼提高员工应对灾害的实战经验和自救互救能力;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严格24小时领导带班,保持通讯畅通,加大巡查力度,遇到大风、暴雨、连续降雨等恶劣天气异常险情时,及时妥善处理。

请各非煤矿山企业将落实防汛工作情况总结于6月29日前报市应急局。联系人:刘相江,联系电话:5573886,邮箱:tzyjjcs@zz.shandong.cn。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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