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027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
发文机关 | 应急局 | 关键词 | 危险化学品;火灾;地表污水;处理设施;金属;工贸企业;氢氧化钠;氢气;储罐 |
发文字号 | 滕应急发〔2021〕2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
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的通知
滕应急发〔2021〕21号
各镇街应急办、滨湖镇应急管理局,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抓牢抓实关键作业环节和重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贸企业范围内开展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工贸重点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部位和危险场所,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全面摸排工贸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底数及安全状况,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范围
(一)高温熔融金属:包括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冶金、有色和机械铸造企业。
(二)危化设施:使用危险化学品(包括涉及危化品生产装置)的工贸企业,重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两重点: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的。一重大:指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作为燃料(无储存设施)、检维修、化学实验室、单个工业气体气瓶(氧气瓶、乙炔瓶、C3气瓶、天然气瓶、液化石油气瓶、惰性气体气瓶)的使用暂不列入本次专项治理。
(三)地表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污水罐等地表污水处理系统的轻工、纺织企业。
三、治理内容
(一)高温熔融金属
1、建设项目没有依法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等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的范围内的。
3、吊运高温熔融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的;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的;铸造企业起重机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的。
4、没有定期对吊运、盛装熔融金属的吊具(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等)和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耳轴等)进行安全检查或探伤检测的。
5、高温熔融金属作业过程中,未采取防止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其影响区域有非生产性积水、潮湿,或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的;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
6、高温工作的熔融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的;未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的。
7、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以及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在线监测报警装置的。
8、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的。
9、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的。
10、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11、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
(二)危化设施
1、未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信息档案的。
2、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设施未按要求配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连续在线监测报警装置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未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未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
4、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评价并报备的。
5、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未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未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的。
6、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违反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未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
7、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的;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
8、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
9、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或未按设计的场所储存的,或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储存危险化学品无标志标识、无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10、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设置和运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工具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
11、未制定符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修订、评审、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的。
12、生产自用危险化学品对外销售,应经许可未取得相应许可的。
(三)地表污水处理设施
1、在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环节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存在污水罐坍塌风险的;
2、存在由于处理系统产生的气体导致燃爆或人员中毒窒息,且附近存在明火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的。
3、未按照实际将地表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
4、未制定污水罐等地表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各镇(街)、开发区要结合通知要求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治理重点,层层部署动员,迅速开展工贸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镇(街)、开发区要根据治理范围,参照《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附件1),组织对辖区内工贸行业进行排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工贸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底数及安全状况,如实填报《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表》(附件3)、《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工贸企业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于5月18日前将附件2-5报市应急管理局。
(三)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各镇(街)、开发区要迅速组织相关企业对照治理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必须聘请业务精干专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诊断式”检查,精准把脉,解决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切实整改到位。
(四)专项治理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开发区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相关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将排查的隐患拉出清单,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风险在控、隐患清零。自6月份起,每月28日前将《工贸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抽查。
(五)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镇(街)、开发区要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解决好遗留问题,深入分析本地区工贸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研究完善长效治理措施,监督企业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将工贸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检查力度。各镇(街)、开发区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摸清辖区内工贸企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状况,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并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督促企业抓好治理工作落实,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企业要重点关注,组织专家进行指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对开展治理不积极、不主动,问题突出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认真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开发区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工贸企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安全监管,消除生产安全隐患,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于10月底前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宋志勇、刘相江,联系方式:5573886,
邮箱:tzyjjcs@zz.shandong.cn
附件:1.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
2.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情况表
4.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情况汇总表
5.工贸企业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使用情况汇总表
6.工贸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
工贸八大行业分类 |
类别名称 |
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 |
主要安全风险 |
冶金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冶炼过程涉及一氧化碳、盐酸、氧气、氢气、氩气、氮气、电石等。 |
火灾、爆炸、中毒、腐蚀 |
有色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
(1)冶炼焙烧过程涉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气、氮气、砷化氢等 |
火灾、爆炸、中毒、腐蚀 |
(2)部分贵金属提取使用氰化物 |
中毒 | ||
(3)镁、锂和镁铝粉 |
火灾、粉尘爆炸 | ||
(4)萃取剂磺化煤油等 |
火灾 | ||
(5)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等作为浸出剂 |
腐蚀 | ||
(6)有色金属退火保护用液氨(氨制氢)、氢气、氮气 |
火灾、爆炸、中毒 | ||
(7)有色金属压延表面处理用氢氟酸、硝酸 |
腐蚀 | ||
建材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三氧化二砷、氟化氢等作为澄清剂,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等作为着色剂 |
中毒、腐蚀、火灾 |
(2)人造石英石固化用过氧化甲乙酮 |
中毒、火灾 | ||
(3)人造宝石生产燃料用氢气、氧气 |
火灾、爆炸、中毒 | ||
(4)浮法玻璃保护用液氨(氨制氢)、氢气、氮气 |
火灾、爆炸、中毒 | ||
机械 |
金属制品业 |
(1)金属器件电镀使用氰化钾、硫酸、盐酸等 |
中毒、腐蚀 |
(2)金属漆稀释剂使用甲苯、二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3)金属表面抛光产生镁铝粉等 |
火灾、粉尘爆炸 | ||
(4)表面清洗使用松香水、天拿水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5)金属热处理使用液氨、氢气、丙烷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设备制造业 |
(1)金属漆稀释剂使用甲苯、二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2)金属表面抛光产生镁铝粉等 |
火灾、粉尘爆炸 | ||
(3)表面清洗使用松香水、天拿水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4)金属热处理使用液氨、氢气、丙烷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电池制造使用硫酸、硫酸铅、氢气、甲醇、锂、电解液,深冷空分生产氮气、氧气 |
爆炸、火灾、腐蚀、中毒 | |
(2)照明器具使用砷化镓、汞等有毒物质 |
中毒 |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氢氟酸用于集成电路板制造 |
中毒、腐蚀 | |
(2)金属器件电镀使用氰化钾、硫酸、盐酸、铬酐(三氧化铬)等 |
中毒、腐蚀 | ||
(3)电子元件焊接过程使用松香水、天拿水;液氨、氢气(氨制氢保护气)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4)芯片生产用液氧 |
火灾、爆炸、中毒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金属漆稀释剂使用甲苯、二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轻工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1)谷物研磨、熏蒸、浸泡、蛋白沉淀等过程中使用磷化铝、磷化氢、盐酸、氢氧化钠等 |
中毒、腐蚀、粉尘爆炸、火灾 |
(2)饲料加工使用亚硒酸钠、氢氧化钠等作为饲料添加剂 |
中毒、腐蚀 | ||
(3)植物油加工使用正己烷、环己烷等易燃液体作浸出剂,使用氢氧化钠去除游离脂肪酸。生产氢化植物油使用氢气 |
火灾、爆炸、腐蚀 | ||
(4)制糖使用亚硫酸、二氧化硫、磷酸、五氧化二磷等作为糖类的清净剂,在硫漂工艺使用硫磺 |
腐蚀、中毒、火灾 | ||
(5)屠宰、水产品使用液氨作冷冻剂,使用食用亚硝酸钠、硝酸钠进行腌制 |
中毒、火灾、爆炸 | ||
(6)鱼油生产涉及氢氧化钠等 |
腐蚀 | ||
(7)使用二氧化氯等作为消毒剂 |
中毒 | ||
(8)使用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用于水果碱液去皮工艺 |
腐蚀 | ||
(9)使用亚硫酸加速淀粉颗粒释放,涉及硫磺燃烧生产二氧化硫、加水生成亚硫酸的过程 |
中毒、腐蚀、火灾 | ||
(10)脱毛使用液化石油气 |
火灾、爆炸 | ||
食品制造业 |
(1)使用液氨作为冷冻剂,亚硝酸盐作为防腐剂 |
中毒、火灾、爆炸 | |
(2)方便食品制造使用液氨等作为冷冻剂 |
中毒、火灾、爆炸 | ||
(3)盐加工使用碘酸钾等 |
火灾、爆炸 | ||
(4)味精制造过程中使用硫化钠作为除铁剂 |
中毒、腐蚀 | ||
(5)制醋过程使用乙醇溶液作为速酿醋原料 |
火灾、爆炸、中毒 | ||
(6)使用无水乙醇进行萃取提纯 |
火灾、爆炸、中毒 | ||
(7)酱油酿造、食用油生产使用正己烷、环己烷等易燃液体作为浸出剂 |
火灾、爆炸、中毒 | ||
(8)食品腌制产生硫化氢等 |
中毒 | ||
(9)淀粉生产使用亚硫酸,淀粉制酸使用硫磺 |
中毒 |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1)酒类制造过程中产生乙醇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2)饮料制作过程中使用二氧化碳 |
物理爆炸、窒息 | ||
(3)使用液氨作为冷冻剂 |
中毒、火灾、爆炸 | ||
(4)使用氢氧化钠、硝酸、过氧乙酸等清洗、消毒设备 |
中毒、腐蚀 | ||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
(1)脱毛使用硫化钠 |
中毒、腐蚀 | |
(2)鞣制使用甲醛 |
中毒、爆炸、火灾 | ||
(3)浸酸工艺使用甲酸 |
腐蚀、爆炸、火灾 | ||
(4)制鞋使用溶剂油、丙酮作为胶粘剂的稀释剂 |
火灾、爆炸、中毒 | ||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1)使用溶剂油、丙酮作为胶粘剂的稀释剂 |
火灾、爆炸、中毒 | |
(2)表面漆使用溶剂油 |
火灾、爆炸、中毒 | ||
(3)木材处理用甲醛 |
火灾、爆炸、中毒 | ||
家具制造业 |
家具加工用油漆,油漆使用二甲苯、溶剂油等稀释剂 |
火灾、爆炸、中毒 |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1)染色过程中使用硫化钠等作为染色剂 |
中毒、腐蚀 | |
(2)硼酸等作为改性剂 |
腐蚀 | ||
(3)漂白剂,如:氯气、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过氧化氢、氧气等 |
中毒、腐蚀、火灾、爆炸 | ||
(4)废液提取使用甲醇 |
火灾、爆炸 | ||
(5)造纸用双氧水,硫酸、氢氧化钠 |
中毒、腐蚀、火灾、爆炸 | ||
(6)造纸厌氧生产沼气 |
火灾、爆炸、中毒 |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印刷使用油墨、乙酸乙酯 |
火灾、中毒 | |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1)电镀使用氰化钾、盐酸等 |
中毒、腐蚀 | |
(2)涂料使用硝基漆(主要成分为硝化纤维素) |
火灾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使用煤焦油、丙烯腈、丁二烯、松焦油、苯基硫醇、硫磺等 ,轮胎硫化用硫磺,轮胎深冷空分生产氮气、氧气 |
火灾、爆炸、中毒 | |
纺织 |
纺织业 |
(1)棉纺用三氯乙烯、甲苯等 |
火灾、中毒 |
(2)毛纺使用重铬酸钾、甲酸、氢氧化钠、燃气等 |
火灾、爆炸、中毒、腐蚀 | ||
(3)化纤纺丝工序使用联苯醚 |
中毒、火灾 | ||
(4)针织类涂层复合布使用醋酸乙酯、丁酮、环己酮、甲苯等 |
火灾、爆炸、中毒 | ||
(5)印染使用氢氧化钠、双氧水、连二亚硫酸钠、次氯酸钠溶液、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硫化钠、丙酮、乙酸乙酯等 |
火灾、爆炸、中毒、腐蚀 | ||
烟 草 |
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
生产烟用滤嘴棒使用丙酮,熏蒸用磷化铝,生产膨胀烟丝用液态二氧化碳。 |
火灾、爆炸、中毒 |
商贸 |
批发业 |
冷冻涉及液氨等 |
中毒、火灾、爆炸 |
仓储业 |
储粮害虫防治使用磷化铝等农药 |
中毒 |
附件2
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企业名称 |
企业地点 |
企业类型 |
排查企业基本情况 | ||||
熔融金属种类 |
最大单炉量(吨) |
最大转运容器量(吨) |
铸造企业转运、浇铸岗位集中作业人数 |
项目投产时间 | |||
注:1.“企业类型”按照冶金企业(即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企业)、有色金属企业(即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企业)、机械铸造企业三类,填写对应类型;
2.“熔融金属种类”根据企业实际填写,如:普通钢、特种钢、铁、铝、铜、锌、铝合金、锌合金、矿石熔渣等。
附件3
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情况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盖章) |
所属行业 |
||||||||||||||||||||
企业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要负责人及电话 |
安全负责人及电话 |
|||||||||||||||||||||
企业人数 |
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岗位从业人数 |
是否制定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 |
□是 □否 | |||||||||||||||||||
使用危险化学品涉及风险 |
□火灾 □ 爆炸(其中: □ 物理爆炸 □ 粉尘爆炸) □ 中毒、窒息 □ 腐蚀 | |||||||||||||||||||||
是否有专管人员 |
□是 □ 否 |
专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
||||||||||||||||||||
是否涉及危化品生产装置 |
□是 □ 否 |
具体生产工艺、原料、产物和该装置的用途 |
||||||||||||||||||||
是否通过安全评价 |
□是 □ 否 |
通过安全评价时间 |
安全评价单位 |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情况 |
危险化学品仓库 |
□无 |
□有 |
仓库数量:栋;仓库面积:平方米 设计最大储存量 (吨) | ||||||||||||||||||
危险化学品储罐 |
□无 |
□有 |
储罐数量:个 设计最大储存量 (M3) | |||||||||||||||||||
涉及剧毒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储罐是否安装液位、温度、压力记录远传报警装置及自动切断等自动联锁装置 |
□是 □ 否 □ 不涉及 装置类型 | |||||||||||||||||||||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
□否 □是 等级 重大危险源涉及主要危化品: | |||||||||||||||||||||
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用 途 |
年使用量(吨) |
危险性类别 |
是否重点监管危化品 |
是否剧毒品 |
剧毒品是否执行“五双”制度 | |||||||||||||||
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
□是 □ 否 问题描述: |
注:1.“危险化学品名称”和“危险性类别”请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内名称和类别规范填写;危化生产装置中原料和产物涉及危化品的需分别填报。
2.“危险化学品用途”填写:原材料、辅助材料(作为催化剂、溶剂、调和剂等)、燃料、其他(根据实际用途填写)。
3.“装置类型”指是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记录远传报警装置或自动切断等自动联锁装置。
4. 剧毒品“五双”制度指“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
5.危化品混合物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18)处理。
附件4
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地址 |
联系方式 |
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及等级 |
是否涉及危化品生产装置 |
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 |
开展安全设施设计或安全设计诊断情况 |
开展安全评价及备案情况 |
备注 | ||||
危化品名称 |
年使用量(吨) |
仓库或罐区设计储存量(吨) |
用途 |
来源 | ||||||||||
1 |
示例 |
是,二级(否) |
硫酸 |
原材料 |
已于X年X月开展XXXX |
已于X年X月开展XXXX |
||||||||
液氨 |
原材料 |
氨制氢 | ||||||||||||
氢气 |
辅助材料 |
氨制氢 | ||||||||||||
氮气 |
辅助材料 |
深冷空分制氮,氮气保护 | ||||||||||||
氧气 |
燃料 |
深冷空分制氧,助燃 | ||||||||||||
2 |
||||||||||||||
注:1.“危险化学品名称”请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内名称和类别规范填写。
2.“危险化学品用途”填写:原材料、辅助材料(作为催化剂、溶剂、调和剂等)、燃料、其他(根据实际用途填写)。
3.“危险化学品来源”填写:外购或自产。
附件5
工贸企业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使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企业名称 |
企业地点 |
企业类型 |
排查企业基本情况 | ||||||
储罐名称 |
储罐型式 |
储罐材料 |
储存介质 |
储罐容积(m3) |
投入使用时间 |
是否经有资质单位设计、预制、施工 | |||
注:1.储罐名称分为:厌氧罐、好氧罐、污泥罐、黑液罐等。
2.储罐型式分为:固定顶储罐、浮顶储罐或球形储罐等其他形式。
3.储罐材料分为:碳素钢、低合金钢或不锈钢等其他材料。
4.储存介质分为:污水、污泥、黑液。
附件6
工贸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
镇(街): 填表时间:年月日
类别 |
执法检查情况 |
执法处置情况 | |||||||||||||
派出 检查 小组 |
出动 执法 人员 |
聘请 安全 专家 |
检查 企业 数量 |
发现 问题 数量 |
重大事故隐患数量 |
现场立即 整改 |
责令限期 整改 |
现场紧急处置 |
暂时 停产 停业 |
拟立案处罚企业数 |
拟立案处罚金额 |
当场 简易 处罚 |
其他处置措施 |
下达 整改文书 | |
个 |
人次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万元 |
项 |
项 |
份 | |
高温熔融金属 |
|||||||||||||||
危化设施 |
|||||||||||||||
地表污水处理设施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请填写累计数据。
文件PDF版:
滕应急发〔2021〕21号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危化设施和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