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5004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发文机关 | 应急局 | 关键词 | 四不两直;工作方案;执法人员;异地;安全生产主体;安全生产专家;执法检查情况;企业主体 |
发文字号 | 滕应急发〔2021〕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滕应急发〔2021〕18号
各镇(街)应急办、滨湖镇应急管理局,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枣安办发〔2021〕12号)和《滕州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滕安办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过严查重罚、联合惩戒、媒体曝光、追责入刑等严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执法范围
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三大重点领域以及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其他领域。
三、执法重点
重点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应急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75号)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以及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投入、培训教育、资质证照、机构人员、应急管理、危险作业、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轮“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市应急局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镇街异地互查等形式,对所监管的企业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形式和时间。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集中执法。市应急局成立6个执法检查组和1个督导检查组(附件2),并聘请安全生产专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2.联合执法。市安委会牵头,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聘请安全生产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执法实效。
3.异地互查。枣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并聘请安全生产专家,采取“A区(市)查B区(市)、B区(市)查C区(市)”的模式和“四不两直”方式,对滕州市开展执法检查,抽查企业6-15家企业。市应急局配置配合人员和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问题,制作《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见附件1),提出执法处置意见并经执法组、属地配合人员双方共同签字后,移交属地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落实,并建立“一企一档”,实行闭环管理。
(二)完成一批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四不两直”执法检查的对象,要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目标来确定。要结合《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推进方案的通知》(枣安发〔2020〕25号)要求,从填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清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企业(单位)清单》中,选择部分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后,要跟踪抓好处罚措施的落实和问题隐患的整改,并选择正面典型作为对照,通过树立标杆、召开现场会、“开小灶”等方式,推动企业抓好问题整改,推动面上问题解决。
(三)曝光一批违法典型。各单位执法检查时可以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跟踪采访报道,宣传执法检查情况,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通过政府网站、信用山东等平台多渠道公布执法检查信息尤其是行政处罚信息,对违法企业形成强力震慑。
(四)追究一批违法责任人责任。对企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视同事故,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惩处一批严重违法企业。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违法行为,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反复发生生产事故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企业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的重中之重、治本之策来抓。要定期分析和预判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行业、领域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提出解决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统筹推动。各单位要统筹组织协调本辖区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务求取得实效。要督促企业建立自查整改台账,存档备查;要加强辖区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分行业领域“全覆盖”无缝隙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跟踪整改,闭环管理。
(三)建立会商协同机制。各单位要主动与辖区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并以会议纪要等方式明确议定事项,联合通报辖区内有关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移送、立案、公诉、裁判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四)强化社会监督。健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提供线索,对举报线索要跟踪进行执法检查,及时提出执法意见,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
请各执法组及时汇总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于每月24日前报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附件3)(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联系人:高贵客、文常兰
联系电话:5888277;邮箱:tzyjjcdd@zz.shandong.cn)
附件:1.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
2.执法检查组分组安排
3.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移交表
企业名称: 所在镇(街):
企业地址: 检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
所属检查 项目 |
问题描述 |
法律依据 |
标准依据 |
问题提出人员 |
执法责任单位 |
执法处置意见 | |||||||
现场立即整改 |
责令限期整改 |
现场紧急处置 |
暂时停产停业 |
移交其他部门 |
简易处罚 |
立案处罚 |
其他处置措施 | |||||||
市执法组人员签字:镇(街)配合人员签字:
附件2
市应急局督导检查组分组安排
督导组 |
组长 |
组员 |
督导镇街、部门 |
联络员 |
第一组 |
刘克平 |
党启银、刘伟岭 |
级索镇、张汪镇、龙泉街道、羊庄镇 |
党启银 |
第二组 |
张秀敏 |
李政举、曹新 |
市直部门、各专业安委会 |
李政举 |
第三组 |
刘守柱 |
宋志勇、孙健 |
东郭镇、善南街道、南沙河镇、鲍沟镇、 |
宋志勇 |
第四组 |
彭庆富 |
宫庆堂、徐 铭 |
姜屯镇、龙阳镇、荆河街道 |
宫庆堂 |
第五组 |
龙 飞 |
闫绍民、高贵客 |
东沙河街道、北辛街道、洪绪镇、开发区 |
闫绍民 |
第六组 |
贾福永 |
满闽闽、祁珊珊 |
滨湖镇、界河镇、柴胡店镇 |
满闽闽 |
第七组 |
陈孝敬 |
申志高、孟凡申 |
木石镇、西岗镇、大坞镇、官桥镇 |
申志高 |
附件3
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区(市)、市直部门 |
企业名称 |
检查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下达执法文书数量 |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
聘请专家人员数量 | ||||||
查处隐患(项) |
一般隐患(项) |
重大 隐患 (项) |
立案 处罚 (是、否) |
拟处罚金额(万元) |
停业整顿停止建设施工(是、否) |
暂扣吊销证照或证书(是、否) |
查封扣押停产等措施(是、否)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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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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