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989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
发文机关 | 应急局 | 关键词 | 危险化学品;实施意见;执法效能;频次;辖区;信息库;生产经营单位 |
发文字号 | 滕应急发〔2021〕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
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滕应急发〔2021〕15号
各镇(街)应急办、滨湖镇应急管理局,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局属各科室(单位):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意见》(鲁安发〔2020〕19号)、省应急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鲁应急发〔2020〕14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安发〔2020〕1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情况,合理划分执法层级,明确执法事权,实施科学执法、精准执法、差异化执法,强化执法工作合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基本原则
1.规范执法。依法履行职责,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
2.精准执法。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标准,将执法范围内的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别,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实施分类精准执法,防止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市、镇(街)两级执法事权,原则上每一家企业只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
3.重点执法。坚持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执法全覆盖,按照安全生产等级分类结果,实施不同检查频次的差异化执法;坚持一般行业领域企业双随机抽取执法,按照安全生产等级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提高执法效能。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多次违法违规、纳入失信“黑名单”、被投诉举报的企业,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格实施行政处罚。
4.温情执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贯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全过程,加大“专家查隐患”和“说理式”执法力度,做到严格执法、温情执法,督促各类企业自觉做到尊法、学法、懂法、守法。
二、科学分类
(一)建立企业基本信息库,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
各镇(街)要认真按照枣安发〔2020〕17号文件要求,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准,以《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2020〕83号)、《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20〕17号)、《枣庄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枣委〔2017〕187号)等有关法规文件为依据,组织全面摸清辖区内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基本情况;以安全风险等级为基本依据,结合企业行业类别、经济规模及事故统计等因素,将企业分为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两个类别,依托执法信息化平台建立企业基本信息库,定期予以更新。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以及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多次违法违规被处罚、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原则上应确定为重点检查企业;一般工贸行业企业,以及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化工、医药企业,应确定为一般检查企业。
(二)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标准进行分类
各镇(街)要综合考虑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固有风险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有效利用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果,积极制定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标准,将企业划分为A、B、C三个类别,分别对应安全生产等级“优、中、差”三个等次。
危险化学品领域: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判定为红色或橙色的作为重点检查企业C类,黄色的为B类,蓝色的为A类。
每1个执法年度结合安全生产信用风险等级评定结果、事故发生情况、受行政处罚情况、群众举报查处情况、安责险投保情况、安全生产有关表彰情况等安全管理因素实施动态调整,一般采取逐级升降的形式,原则上企业一年内只能升级一次,给予降级的一年内不得予以升级。
(三)分类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精准执法
对重点执法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要在全覆盖基础上突出重点:对年度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为A类的,鼓励企业强化自主管理水平,原则上采取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3年全覆盖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执法;对年度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为B类的,予以常规监管执法,1个执法年度内至少实现1次全覆盖执法;对年度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为C类的,予以重点监管执法,1个执法年度内至少实现2次全覆盖执法,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频次进行重点执法。
对一般执法企业主要以“双随机”抽查为主,抽查比例按照安全生产等级类别确定:对年度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为 A类的,原则上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对年度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为B类的,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年度安全生产等级综合评定为C类的,纳入重点执法对象,可适当提高抽查比例。
三、合理分级
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枣庄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枣委〔2017〕187号)等相关规定,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中央企业二级单位、省管企业一级单位及省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枣庄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中央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省属企业(省管企业除外)和市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结合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际,合理划分市、镇(街)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事权,实施安全生产分级执法,原则上每一家企业重点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
(一)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市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重点对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非煤矿山、危险性较大的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由属地镇<街>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并建立健全基本信息台账;督促指导各镇(街)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小微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组织指导部署镇(街)应急办(局)的执法检查工作;组织查办辖区内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承接上级交办的违法行为案件和投诉举报案件;依法查办镇(街)应急办(局)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
(二)镇(街)应急办(局)由市应急局按照委托执法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基本信息台账,确定镇(街)执法企业名单,在执法企业名单内进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类分级执法是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镇(街)应急办(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分类分级执法工作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建立健全信息库。各镇(街)应急办(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监管企业台账,确保监管全覆盖、无遗漏。同时,要按照市应急局对重点执法企业的分类办法,将其他执法企业划分相应类别,并督促指导各镇(街)应急办(局)科学划分相应层级企业类别,建立完善区市、镇(街)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信息,于3月1日前将《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信息统计表》(附件)报送市应急局监察大队(纸质签字盖章版送至政务中心B0011室,电子版发至公务邮tzyjjcdd@zz.shandong.cn)。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镇(街)应急办(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企业基本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实现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要严格落实信用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好“红黑”名单作用,通过奖惩考核、处罚问责等有力措施,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四)严格落实执法要求。各镇(街)应急办(局)要结合推进分类分级执法工作,在分类分级基础上精准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科学高效、公开透明,实现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对“零执法、零处罚”单位的督导力度,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
附件:
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区(市)应急局、镇街应急办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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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法人代表 |
企业类型 |
分类情况 |
分级情况 |
备注 | |||
行业 |
规模 |
重点 一般 |
A\B\C类 |
区市 |
镇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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