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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499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1-03-12 发布日期 2021-03-12
发文机关 应急局 关键词 重大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粉尘;冷库;煤气;有限空间; ;设备设施;除尘器
发文字号 滕应急发〔2021〕16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滕州市工贸行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滕应急发〔2021〕16号


各镇街应急办、滨湖镇应急管理局,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彻底消除工贸行业特别是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重大隐患,市应急局制定了《滕州市工贸行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滕州市工贸行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彻底消除工贸行业重大隐患,重点整治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重大隐患,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在滕州市开展工贸行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1年3月11日至3月21日

二、排查整治重点

1.粉尘防爆重点整治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四个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

2.涉氨制冷重点整治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人数超过9人两类重大事故隐患。

3.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整治未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隐患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未经审批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问题。

4.其他行业重点整治内容请参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附件1)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有关标准。

三、开展方式

(一)自查自改阶段(3月11日至3月17日)。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附件5)立即开展重大隐患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预案,并填写《工贸行业重大隐患情况企业自查表》(附件2)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13日前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企业自查后发现的重大隐患应按照时限整改完毕,若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检查整改阶段(3月18日至3月21日)。各镇街、有关部门、开发区要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参照《滕州市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名单》(附件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附件5)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企业整改重大隐患并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关于印发〈滕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直报工作方案〉的通知》(滕安办发〔2021〕9号)要求进行重大安全隐患直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规定执行;按照检查实际填写《工贸行业重大隐患情况镇(街)检查表》(附件3),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企业报送的附件2于3月21日报送至滕州市应急管理局。凡是发现镇(街)、有关部门、开发区未聘请安全专家进行检查消除重大隐患的,辖区内存在重大隐患企业不采取强制措施整改的,将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联系人:宋志勇、刘相江     联系方式:5573886

邮箱:tzyjjcs@zz.shandong.cn


附件: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2.《工贸行业重大隐患情况企业自查表》

      3.《工贸行业重大隐患情况镇(街)检查表》

      4.《滕州市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名单》

      5.《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附件1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6.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7.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8.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9.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10.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

11.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二)有色行业。

1.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

3.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进行检测。

4.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5.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

7.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阀等)。

8.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9.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

10.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三)建材行业。

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

3.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4.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水冷构件泄漏。

5.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

6.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四)机械行业。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五)轻工行业。

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

4.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

6.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六)纺织行业。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

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的;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七)烟草行业。

1.熏蒸杀虫作业前,未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仓库,且作业人员未配置防毒面具。

2.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未设置二氧化碳浓度报警仪、燃气浓度报警仪、紧急联动排风装置。

(八)商贸行业。

在房式仓、筒仓及简易仓囤进行粮食进出仓作业时,未按照作业标准步骤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


附件2


工贸行业重大隐患情况企业自查表


填表时间:2021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重大隐患名称

责任整改人

整改时限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工贸行业重大隐患情况镇(街)检查表


镇(街):    填表时间:2021年月日

镇(街)

检查情况

执法处置情况

出动

执法

人员

聘请

安全

专家

检查

企业

名称

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是否属于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重点领域

重大事故隐患数量

暂时

停产

停业

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是否采取强制处置措施

下达

执法文书

姓名

姓名


是/否


企业名称

台(套))

是/否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是否属于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重点领域”一栏中,企业如果属于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重点领域请填写具体领域,不属于则填否。


附件4


滕州市涉氨制冷企业名单


1

滕州市恒润冷库


2

滕州市天昊仓储有限公司


3

滕州市张汪镇呱呱鸭业有限公司


4

滕州市级索信诚恒温库


5

山东乾发食品有限公司


6

滕州市祥意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7

滕州市新田力机床有限公司


8

滕州市腾翔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9

滕州市百味源食品有限公司


10

滕州市龙阳冰源冷库


11

滕州市龙阳金河冷藏厂


12

滕州市龙阳天成圆冷藏厂


13

滕州市龙阳顺河冷库


14

滕州市同太冷藏厂


15

滕州市龙阳精诚冷藏厂


16

滕州市润祥恒温库


17

滕州市淇康冷库


18

滕州市进祥冷库


19

滕州市双赢冷库


20

滕州市衍鑫冷库


21

滕州市金鑫冷库


22

滕州市信誉马铃薯合作社


23

滕州市万兴果蔬加工有限公司


24

滕州市天安食品有限公司


25

滕州市刘岗冷库


26

滕州市嘉誉商贸有限公司冷库


27

滕州市誉龙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28

滕州市北辛万佳冷库


29

滕州市博远橡塑有限公司


30

滕州市福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1

滕州市顺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32

滕州市思泉食品有限公司


33

滕州市恒裕食品有限公司


34

滕州市大坞镇恒润冷库


35

滕州市大坞镇润丰冷库


36

滕州市大坞镇润发冷库


37

滕州市盈盛仓储服务中心


38

滕州市誉丰源恒温库


39

滕州市浩源恒温库


40

滕州市华源恒温库


41

滕州市瑞祥恒温保鲜有限责任公司


42

滕州强盛食品有限公司


43

山东泰兴源食品有限公司


44

滕州市博泰食品有限公司


45

山东春藤食品有限公司


46

滕州东启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47

滕州市天诚食品有限公司


48

青岛啤酒(滕州)有限公司


49

山东日盈食品有限公司


50

山东德立盈实业有限公司


51

山东佳盈食品有限公司


52

滕州市小石头食品有限公司


53

滕州市盐业总公司



滕州市粉尘涉爆企业名单


1

滕州市君诚木业有限公司


2

山东固诺家居有限公司


3

山东鑫迪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4

滕州市嘉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5

滕州市中天门业有限公司


6

滕州市三晶纺织有限公司


7

滕州市卡比龙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8

滕州市金东化工有限公司


9

滕州市华益木业有限公司


10

山东润照恒木业有限公司


11

山东美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2

山东金永信文体设施有限公司


13

滕州市中天英杰实木门厂


14

滕州市英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5

滕州市儒静木业有限公司


16

滕州市锐泰纺织有限公司


17

山东大千纺织有限公司


18

山东大宗生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9

滕州晟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

山东艺格制造有限公司


21

滕州市康成工贸有限公司


22

山东山鹰纺织有限公司


23

滕州市福泰门业有限公司


24

滕州市春晖棉制品厂


25

滕州市大春纺织有限公司


26

滕州市洪绪镇腾达制线厂


27

滕州市翔耀棉纺织有限公司


28

滕州市春天制线有限公司


29

滕州市山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30

滕州市弘洲纺织厂


31

山东爱博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32

枣庄市佳迪依恋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33

滕州市小飞龙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34

滕州方舟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35

滕州市安迪木业有限公司


36

姜屯镇大彦纺织有限公司


37

山东恒仁工贸有限公司


38

山东锦腾弘达水刺无纺布有限责任公司


39

滕州市小贵龙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40

滕州市京华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41

滕州市王中王家具有限公司


42

滕州市恒薪纺织有限公司


43

滕州市盛源木制品有限公司


44

滕州市宏鹰纺织有限公司


45

枣庄晟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46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公司滕州卷烟厂



附件5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序号

行业

涉 及 的 有 限 空 间

冶金

1. 工艺炉窑:均热炉、热风炉、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退火炉、常化炉、罩式炉、沸腾炉、干燥机、回转窑等;

2. 槽罐:燃料罐、氮气球罐、重油罐、汽油罐、碱水罐、鱼雷罐、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

3. 煤气相关设备设施:发生炉、管道、煤气柜、排水器房、风机房、煤气排送机间、阀门室等;

4. 地坑:精炼炉地坑、铸造坑、泵坑等;

5. 公辅设备设施:锅炉、锅炉过热器;空分塔、水冷塔;使用六氟化硫的高压电控室;电缆坑(井)、地下液压室、地下油库、焦炉地下室;污水处理池(井)、密闭循环水池、地下排污隧道;给排水等管道;磨机、一二次混合机、环冷风箱;脱硫塔、脱硫浆液箱、脱硫流化底仓、料仓、料斗、除尘器、烟道等。

有色

1. 工艺炉窑:铸造炉、保持炉、煅烧炉、铝台包、回转窑、石灰炉、熔盐炉、余热锅炉等;

2. 槽罐:压缩空气储罐、真空罐、酸减罐、分解罐、沉降罐、母液罐、稀释罐、精制液体罐、煤气站电捕集罐、车载储槽、电解槽等;原燃料储罐、原料仓;

3. 公辅设备设施:锅炉、除尘器、烟道;蒸汽缓冲器、



压煮器、蒸发器、淋洗塔、沉灰室等;生产铝粉、锌粉雾化室等;污水处理池(井)、地下排污隧道等;煤气、给排水等管道;冷却机、磨机、脱硅机等。

建材

1. 工艺设备:预热器、分解炉、蒸压釜、篦式冷却机、回转窑、增湿塔、冷却机、烘干机、热风炉、立式磨、球磨机、选粉机、分离器;

2. 煤气相关设备设施:电捕集罐、煤气发生炉及上部密闭空间、排水器室、煤气排送机间、净化设备等;

3. 储库:储罐(仓)、料仓、煤粉库(地坑、仓)、筒形储存库等;

4. 公辅设备设施:锅炉、管道、收粉器、喷雾干燥塔等;除尘器、烟道等;电缆沟、电梯井道等;地坑、水塔

(水箱)、蓄水池、窨井、下水道、污水处理池(井)

机械

1. 工艺设备:电炉、冲天炉、工频炉、精炼炉、退火炉、加热炉、燃气(电)干燥炉、保护气氛热处理炉等;

2. 槽罐:电镀(氧化)槽、酸碱槽、油槽、电泳槽、浸漆槽,储料仓、贮罐、油罐、液氨罐等;

3. 公辅设备设施:塔(釜),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坑、地下润滑油室、电缆沟、电缆井等;喷漆室、探伤室、铸造坑、除尘器室等,煤气(天然气)转供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污水池(井)下水道、窨井、地下蓄水池等。

轻工

1.工艺设备:玻璃窑炉、隧道窑、马蹄炉、退火炉、煤气发生炉、碱回收炉、烤炉、烘缸、汽提塔、脱硫塔、干燥塔、蒸煮塔、氧漂塔、漂白塔、卸料塔、喷放仓、料仓、预蒸仓、反应仓、腌制池等;高压均质机、麻石除尘器、干燥机、水力碎浆机、转鼓、蒸球、喷方仓、预浸器、分离器、流浆箱、黑液槽、汽鼓、汽包、澄清器、消化器、粉碎回收容器等;

2.槽罐:原材料罐、贮糖罐、浸出罐、分离罐、浓缩罐、维持罐、糖化罐、层流罐、调浆罐、发酵罐(池)、种子罐、流加糖罐、维持罐、消泡沫剂罐、结晶罐、奶罐、储油罐、浸出罐、蒸发罐、浓缩罐、分离罐、厌氧罐、饱和罐、酒母罐、储酒罐、酸碱罐、过滤罐、搅拌混合罐、脱色桶等,冷水储槽等;

3.公辅设备设施:污水池(沟、槽)、盐液池、水处理池、沼气池(罐)、中和池(桶)、浆池等,原材料仓、恒温库、速冻库(箱)、冷库、蒸发脱水干燥房、地下泵房等,除尘器(沉降室、布袋除尘器等)、烟道等。

纺织

1.纺纱工序:清棉设备、清梳联合机设备的混棉箱体;

2.织造工序:浆纱机、浆染联合机的烘箱部分;

3.染整工序:退煮漂联合机、烧毛机、轧染联合机、热熔染色联合机、碱减量机、液流染色机、气流染色机、经轴染色机、筒子纱染色机、绞纱喷射染色机、绞纱箱式染色机、筒子纱射频烘干机、绞纱烘干机、成衣染色机、散毛染色机、散毛烘干机、罐蒸机等设备的封闭、半封闭烘燥箱、房部位;

4.公辅设备设施:锅炉、纺织空调系统的送回风道、除尘室、滤尘室以及消防水箱(池)、除尘地沟(道)、化粪池、蓄水池、窨井、电缆沟、电梯井道等。

烟草

1.工艺设备:烘丝筒、润叶(梗)筒、加香(料)筒、滚筒干燥机、浸渍器、流化床、真空回潮机、烟丝膨胀焚烧炉、箱式储丝(叶、梗)柜;

2.公辅设备设施:香精香料配制罐、二氧化碳储罐、空压分气缸、真空罐、蒸汽分汽缸、储油罐等;消防水塔(水箱)、锅炉、省煤器锅炉排烟管道、软水箱、除氧水箱、热力除氧器钠离子交换塔、中央空调风柜(风管)除尘器;地下电缆沟、地下室、管道阀门井;烟道、冷库、电梯井道;下水管道、地下水池、污水处理水池等。

商贸

窨井、下水管道、管道阀门井、电梯井道、储罐、锅炉、污水井、化粪池、粮库(仓)、冷库等。

通用

各类井(电缆井、污水井、窨井等)、池(污水池、化粪池、沼气池、蓄水池、腌渍池等)、地沟、暗沟、坑道、下水道、地窖、地下室等。

注:本参考目录未能涵盖的,但经企业辨识、认定为有限空间的, 可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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