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948 | 主题分类 | 文物 |
成文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
发文机关 | 文化和旅游局 | 关键词 | 城墙;保护工程;遗址;施工单位;施工便道;市政园林;工程监理单位;咨询服务中心;植被;形制 |
发文字号 | 滕文旅发〔2020〕3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申请对薛城遗址一期保护工程进行财务验收的报告
滕文旅发〔2020〕32号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薛城遗址位于滕州市南约18公里处,主要处于官桥、张汪两镇辖区内。它是我国目前城墙形制保存比较完整的一座先秦古城,周长10615米,总面积6.8平方公里。1988年1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薛城遗址一期保护工程为城墙东南角及西城墙中段,全长2252米,2013年获国家文物局拨付专项资金2200万元。为切实推动工程实施,2014至2015年,我局委托曲阜市安怀堂文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城墙本体保护工程施工图,济南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城墙两侧施工便道硬化工程方案,青岛绿韵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城墙固土植被绿化工程方案;先后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一期工程城墙本体保护施工单位为曲阜市三孔古建筑工程管理处,城墙两侧施工便道硬化施工单位为襄阳市政工程总公司、城墙固土植被绿化施工单位为山东孔孟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确定工程监理单位为山东海岱文化遗产保护咨询服务中心。工程于2014年5月正式开工,2016年5月顺利完工,并组织开展了竣工初验,圆满完成了竣工结算审计,顺利通过了竣工(结项)验收。
为推动项目尽快结项出库,现申请对薛城遗址一期保护工程进行财务验收。
特此报告。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11日
文件文字版:
滕文旅发〔2020〕32号 关于申请对薛城遗址一期保护工程进行 财务验收的报告.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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