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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4908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19-12-05
发文机关 文化和旅游局 关键词 文物保护单位;祠堂;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单位;施工过程;文化广场;主管部门;旧居;施工单位
发文字号 滕文旅字〔2019〕68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申请对北辛遗址保护与整治、渠村堂楼修缮等工程
进行竣工验收的报告

滕文旅字〔2019〕68号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辛遗址位于滕州市官桥镇北辛村北部,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泉塔,位于滕州市城区龙泉文化广场西侧,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渠村堂楼,位于滕州市官桥镇渠村内;东曹西孟氏民居,位于滕州市界河镇东曹西村内,2015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懋榛小学,位于滕州市张汪镇五所楼村村北首,2010年被公布为枣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兴国寺,位于滕州市姜屯镇白了寺村内;坝陵桥钟家祠堂,位于滕州市张汪镇后坝桥村中部,2015年被公布为枣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加强其保护,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精心组织,先后实施完成了北辛遗址保护与整治、龙泉塔安防、渠村堂楼、东曹西孟氏旧居、懋榛小学、兴国寺、坝陵桥钟家祠堂修缮等工程。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局切实加强监管,及时开展工程检查,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目前,我局已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上述工程完成了竣工自验,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竣工验收。

特此报告。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5日


文件文字版:

滕文旅字〔2019〕68号 关于申请对北辛遗址保护与整治、渠村堂楼修缮等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报告.doc

文件PDF版:

滕文旅字〔2019〕68号 关于申请对北辛遗址保护与整治、渠村堂楼修缮等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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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旅字〔2019〕68号 关于申请对北辛遗址保护与整治、渠村堂楼修缮等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报告.doc 滕文旅字〔2019〕68号 关于申请对北辛遗址保护与整治、渠村堂楼修缮等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