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887 | 主题分类 | 文化 |
成文日期 | 2019-07-31 | 发布日期 | 2019-07-31 |
发文机关 | 文化和旅游局 | 关键词 | 公共文化;文化;文化站;行动;服务效能;场馆;工作方案;旅游服务质量;农村文化大院;文化服务中心 |
发文字号 | 滕文旅发〔2019〕4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提升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滕文旅发〔2019〕41号
各公共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
按照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大排查、大体检、大整改行动的通知》(枣文旅发〔2019〕11号)和《枣庄市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特制定《滕州市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此次集中行动一是针对7月11日《问政山东》节目中反映的“农村文化大院”功能缺失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改行动;二是按照枣庄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枣办发〔2015〕28号)中提出的枣庄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标准,对照省里对枣庄年度综合考核民生指标评价,结合正在开展的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切实提高群众对文化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二、工作步骤
集中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分别是:
(一)自查阶段。8月10日前,各公共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对运行和效能发挥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工作。公共文化场馆和镇(街)文化站自查的重点是免费开放情况,举办的公益培训、讲座、公共教育活动、展览情况,经费和人员保障情况等;村(居)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自查的重点是开放运营情况,专兼职人员情况,今年新建计划的实施情况等。
(二)提升阶段。8月19日前,各公共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要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枣庄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标准整改到位。滕州市文化旅游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三)迎检阶段。8月19日至26日,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工作开展交叉互查、随机抽查、暗访检查工作,各公共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要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在枣庄抽检中不出现问题。
(四)总结阶段。8月30日前,各公共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要针对此次集中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徐钦亮15866235785 郑丹18806375577
联系电话:5518116 邮箱:ggfwyss@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各公共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单位要明确任务,按照阶段安排,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保找准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大社会宣传,扩大影响。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突出文化为民、文化惠民主题,突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社会责任和担当,敢于直面问题和短板,通过自身的工作获取群众对文化工作的认可,扩大文化和旅游部门在全社会的积极影响。
附件:
1、枣庄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标准(2015—2020年)
2、枣庄市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3、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滕州市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31日
文件文字版:
滕文旅发〔2019〕41号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集中行动工作方案》.doc文件PDF版:
滕文旅发〔2019〕41号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集中行动工作方案》.pdf文件附件:
附件1.pdf 附件2.pdf 附件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