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884 | 主题分类 | 文物 |
成文日期 | 2019-07-24 | 发布日期 | 2019-07-24 |
发文机关 | 文化和旅游局 | 关键词 | 文物;文物保护单位;领导小组;全市文物;文物安全隐患;场馆;安全责任制;安全状况;薄弱环节;处置情况 |
发文字号 | 滕文旅发〔2019〕3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文物保护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滕文旅发〔2019〕38号
为深刻汲取近期《问政山东》栏目曝光我省文化和旅游方面问题的教训,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安排部署及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大检查、大体检、大整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物保护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我市所属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为主要对象,集中开展“文物保护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纠正违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落实保护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全市文物保护整治行动”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部署,各镇街、市直文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具体实施。为确保行动扎实、深入、有序推进,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文物保护室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全市文物保护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文物保护室。
三、行动范围和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文物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履行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各文博场馆和文物单位文物保护监督和制度建设情况;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置情况。具体如下:
(一)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履行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将文物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部署文物安全工作,对文物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等内容;
(二)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情况。主要包括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情况和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三)文物保护监督机制和督察情况。主要包括开展文物安全检查督察情况,重点抽查和专项督察情况,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情况;
(四)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五)文物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包括组织排查检查、整改文物安全隐患情况及隐患数量特征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8月底。
(一)自查(即日起至8月上旬)
“全市文物保护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行动范围和重点内容,组织各文博场馆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对文物安全状况排查摸底,查清问题,列明隐患。各文博场馆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专题研究、部署本次行动。
(二)整改落实(8月中旬)
认真研究梳理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挂牌跟踪督办,于8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三)检查验收(8月下旬)
8月下旬,“全市文物保护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文博场馆大排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文博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将文物保护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进一步推动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文物安全。
(二)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各文博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行动工作步骤,合理安排人力和时间,既要快速行动,又要查实查细,不遮丑护短,不回避问题,逐一排查文物安全隐患,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
(三)以查促改、不走过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负责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带动更大范围内整改。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24日
文件文字版:
滕文旅发〔2019〕38号 滕州市文物保护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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