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880 | 主题分类 | 文化 |
成文日期 | 2019-06-19 | 发布日期 | 2019-06-19 |
发文机关 | 文化和旅游局 | 关键词 | 文化;葫芦;纸质材料;办公厅;旅游部;名录;滕州市;乡村旅游;旅游局 |
发文字号 | 滕文旅发〔2019〕3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推荐大宗村、葫芦套村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报告
滕文旅发〔2019〕33号
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文旅发[2019]30号)要求,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严格审核,经研究决定推荐大宗村、葫芦套村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相关纸质材料附后。
特此报告,请予以审批。
滕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9日
文件文字版:
滕文旅发〔2019〕33号 关于推荐大宗村、葫芦套村 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报告.doc.doc文件PDF版:
滕文旅发〔2019〕33号 关于推荐大宗村、葫芦套村 申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报告.do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