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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4830 主题分类 工商
成文日期 2018-03-12 发布日期 2018-03-12
发文机关 市场监管局 关键词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统计表; ;管理局;法律法规;领导小组;市场环境;相关部门;管理所
发文字号 滕市监〔2018〕13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市监〔2018〕13号


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8年度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312



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活动,保护合法经营,查处非法经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主体,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安全的市场环境为目标,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登记管理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理、条块结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规范市场主体、整治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执法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整治目标与工作重点

整治目标:依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监管力度,遏制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工作重点:全市擅自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与实施步骤

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采取舆论宣传与教育疏导相结合,查处与规范办照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注重攻克难点,加大整治力度,依法实施必要的强制手段。

整治活动集中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21日)。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宣传车、公开栏、设立宣传站点、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总体安排和无照经营整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形成无照经营整治的舆论声势,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4月21日至9月10日)。各所应成立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业户,区分不同情况依法查处,对经营项目和经营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无照经营业户,及时引导申办营业执照;对限期办理营业执照拒不办理的坚决予以查处。

(三)总结上报阶段(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20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认真做好整治开展情况统计上报工作,9月21日,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及总结报送至企业注册局。电话:5161698邮箱:tzsgsjzcj106@163.com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子玉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杰为副组长,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执法大队、消保科、法制科、监察室、人事科、办公室、宣传科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局企业注册局,主要负责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以及整治活动中各环节的工作安排、综合协调、情况调度、信息收集、经验交流等各项工作。各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所长负总责、亲自抓,指定一名副所长具体抓,把任务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把握职责界限。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的,要严格依法执行。对已经符合登记条件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及时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对经营项目须经审批的文件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进行行政指导并抄告相关部门。

(三)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对无照经营户正确引导,文明执法,要做到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二是要注意工作方式和使用文明用语,杜绝因工作方式不适当引发冲突。三是牢固树立普治并举的观念,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四)建立报告和通报制度。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对无照经营整治中的疑难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对应由相关部门处理的问题,由注册局汇总后以公函形式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五)建立健全查处无照经营机制。各所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片区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无照经营做到“早发现”、“严监管”。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各所要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到位或失职、渎职致使无照经营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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