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委托他人办理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证明不动产权注销的相关文件(原件);
6、实地查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