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不动产更正登记提交的材料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1-30 12:28:07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委托他人办理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无法收回的需公告注销);

5、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含登记档案、登记基础文件被撤销的法律文书,登记簿、权属证书上的相关记载,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等原件);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