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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应如何保持市容环境卫生?

作者: 来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3-06-16 17:03:29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或者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塑料袋、饮料瓶(盒)等废弃物;

(三)不按照规定倾倒垃圾、污水或者粪便;

(四)不按照规定从事烧烤经营;

(五)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其他损害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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