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居民医保的住院报销待遇是什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10-25 09:00:00

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300元、5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起除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仍为100元外,二、三级医院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和限额: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分别按85%、70%、55%的比例报销。对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我们枣庄还有优惠政策,即每满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可增加5%。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