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保人员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治疗不能康复,连续卧床 30 天以上,预期达 6 个月以上,情况基本稳定的,可申请进行失能评定;
3.经评定达到一定标准后,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