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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和其他医保待遇能同时享受吗?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12-20 10:00:00

答: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参保人员需住院治疗或病情加重需转住院治疗的,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普通门诊待遇保障;对符合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可以继续按规定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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