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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看病如何报销?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8-30 15:11:41





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已经执行有一段时间了
但还有人不知道怎么报销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模式转向互助共济模式,逐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我市于2022年12月起全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大病住院能报销,小病门诊自己掏”现在已经成为历史。


一、覆盖范围


参加我市职工医保且正常享受待遇的全体人员(含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在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



二、报销待遇


根据实际设定统一的门诊统筹基金年度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差异化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适当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促进分级诊疗。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下表报销政策进行支付。

对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首先自负10%后,再按照上表枣庄市内同级别医院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年度限额政策执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年度内限额与枣庄市内同级别医院门诊相同。



三、相关政策衔接



参保职工住院期间以及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专户待遇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待遇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职工普通门诊医保待遇与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可以同时享受。起付线与年度支付限额单独计算、单独支付。
参保人员住院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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