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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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31 18:33:16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滕州市助产机构出生的婴儿,因被盗、遗失等原因丧失《出生医学证明》的:
1、补办申请表:在滕州市妇幼保健院病房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出生证明打印窗口领取枣庄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原存根:原签发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存根复印件并盖医院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核对后,原件退还,复印件归档保存)
4、病历及分娩记录复印件:在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的新生儿,到“病案室”复印;在其它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到其出生医院复印病历及分娩记录并盖章
5、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机构在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后,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未申报出生登记需要孩子父母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未落户证明补发正、副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