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队批准复员的军队干部向市退役军人局移交安置科提供《军队干部选择复员安置方式申请表》、《军队干部复员审批报告表》。
2、移交安置科接收和审核复员干部相关档案材料。
3、符合本市接收条件的复员干部可携带入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报告单(证明)》到移交安置科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