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韵佳物”“滕味善品”两大区域公用品牌如何申请使用?
作者: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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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4 09:45:00
答:为实施滕州市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滕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顶层设计,依托滕州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培育我市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打造了“滕韵佳物”“滕味善品”2个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引领滕州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制定出台了《滕州市区域公用品牌申请使用管理办法》《滕州市农产品品牌管理目录制度》。
(一)品牌使用申请条件:
1.滕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基地出产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2.农业部门认定的“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之一,或工商部门认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质监部门认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知名品牌农产品,并在有效期内。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及加工产品。
4.市场信誉良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产品质量可追溯,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5.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品牌使用申报材料:
1、“滕韵佳物”“滕味善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申请表;
2、申报主体的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注册商标、认证证书等);
3、生产单元基地图、地块图;
4、质量管理手册(或质量控制规范);
5、生产、加工、经营技术规程;
6、生产记录;
7、本年度产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
(三)品牌使用申报程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滕州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提交使用申报书,填写使用信用承诺书。
2.实地核查。滕州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者的产销、质量追溯、网销等情况。
3.综合审查后,由滕州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4.若审核合格,颁发授权许可使用证书;若审核不通过,给出退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