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的请示;
2.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3.原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工作场所及个人剂量监测报告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包括: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保部门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建设项目验收情况、辐射防护措施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人员培训情况、辐射事故及应急情况、核安全文化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