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由违法行为、适用条件、法定依据三个部分组成,不予处罚事项涉28个行政执法领域,共计337项事项,减轻处罚事项涉及5个行政执法领域,共计33项违法行为事项,清单共涵盖29个行政执法领域370项违法行为事项,自2021年12月17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