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人在省外单位参加社保,可否把养老保险转移到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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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5 09:48:07
答: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文)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0号文)规定,可以办理转移。
具体转移接续手续如下:因参保人在非户籍所在地首次参保时已满40周岁,应按临时账户进行转移,需要本人提供原参保地社保局的行政区划代码,工作人员通过系统进行受理临时账户转入即可。如果本人为男性50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首次在非户籍所在地参保,就是一般账户, 可以直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转移申请,逐项输入转出地和转入地即可网上申请办理,快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