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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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30 08:57:17
答: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工商登记后6个月内在所创办企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的并在申请补贴当月有连续6个月以上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缴纳记录,根据企业吸纳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实行梯度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按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创业人员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