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标志的设置服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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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31 09:29:21
一、服务事项
地名标志的设置。
二、服务对象
镇(街道)级人民政府(办事处)、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管理单位。
三、服务内容
地名标志的设置。
四、服务依据
1.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 号);2.《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修正)》(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90 号); 3.《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枣政发〔2018〕20 号)。
五、服务流程
地名标志类型设置类型及申请程序:1.行政区划界碑标志,由民政部门负责。2.镇(街道)、村标志由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镇驻地道路标志由镇人民政府负责。3. 城市道路标志由区市地名主管部门负责。市中心城区主干道标志由市地名办主管部门负责。4.居民区、大型建筑物等地名标志由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负责,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同时上报市地名数据库。
所需材料:①门牌号码申请书,包括建筑物位置、建筑物大门所处方向。②附件, 企业单位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个人包括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
便民地址:滕州市龙泉中路 1516 号
咨询电话:0632-582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