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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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9 10:05:00
一、申请条件
具有本辖区户籍,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一并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其基本生活费标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三、提供材料
1、儿童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
2、儿童和父母关系证明(如儿童及父母户籍页能显示与父母关系,或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等);
3、儿童父母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布失踪判决书);
4、填写《孤儿基本生活申请表》;
5、签订《散居孤儿监护协议书》;
6、儿童一寸免冠彩照 3 张;
7、农商银行卡或存折(开通一本通)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四、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或主动发现帮办→镇(街)受理审核、入户调查合并开展→审批→发放保障金。
详情咨询:0632-582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