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办理流程?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9-08 10:00:00

一、事项名称

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二、办理依据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滕政办发〔201826 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受理单位:滕州市殡仪馆

办理地点:滕州市东沙河街道颜吉山村西北

四、办理条件

(一)具有滕州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

(二)在滕州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

1.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

2.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

3.驻滕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滕州市户籍的学生;

4.驻滕部队的现役军人,无滕州市户籍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5.与在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6.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

五、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逝者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各镇街民政科开具的《滕州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表》。

六、免除项目

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是指在本市殡仪馆发生的服务项目:

(一)遗体接运费(含运尸费、抬尸费、消毒费);

(二)遗体存放费(三天);

(三)遗体火化费(环保型火化炉);

(四)骨灰寄存费(一年);

(五)基本型骨灰盒;

(六)火化证明;

(七)包布;

(八)盖布;

(九)骨灰整理;

(十)遗体袋。

免费项目外的费用由丧主或丧事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单位机构,下同)支付。

七、基本流程

(一)丧事经办人持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到镇(街)民政科领取《滕州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表》并填写;

(二)经村(居)、镇(街)民政科盖章后,携带此表到市殡仪馆办理火化时交与大厅工作人员;

(三)大厅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对符合减免政策的当场予以确认减免;

(四)丧事经办人在办理火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带齐逝者的身份证原件、户口页或户籍证明、死亡证明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632-5060777   

地址:滕州市东沙河街道颜吉山西北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