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退费政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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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0 17:39:29
1.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季度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
2.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因故请假整月未入园的,考虑管理费用支出等因素,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30%退费;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办理退园(转园)手续的,幼儿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全月未在园的,全额退还当月已收保教费、住宿费;按季度或学期预收取费用的,剩余月份保教费、住宿费全额退还。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所收费用应当按暂时停园(班)的实际天数计退或抵顶后续收费。伙食费按当月未进餐的天数计退。
3.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退费根据幼儿园和儿童家长签订的包含收费退费办法的协议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