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各级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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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29 15:41:23
1.《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的通知》(枣发〔2020〕6号)“二、支持企业研发创新。(五)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独角兽”“单项冠军”“瞪羚”“隐形冠军”“一企一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30%给予配套奖励。”
2.《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5.推动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一企一技术”“单项冠军”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被认定为同一称号的,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3.《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滕发〔2021〕6号)“二、新经济培植政策。16.推动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新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一企一技术”“单项冠军”“独角兽”“工业设计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同一企业被认定为同一称号的,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