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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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29 15:38:54
7项必备指标: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2.近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
3.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
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限于ISO系列);
6.已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7.企业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6项可选指标(至少1项符合):
1.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采用现代管理方式,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
3.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拥有有效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及以上;
5.拥有有效软件著作权6项及以上;
6.主持或参与制(修)定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