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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夏日--2024】“翘头飙车,炸街扰民”?滕州公安:严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9-06 12:30:00

为进一步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有关部门,针对市民反映较为突出的电动摩托车夜间“飙车炸街”扰民等问题,开展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溯源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行动中,民警对涉嫌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责令商家立即进行整改、恢复原状,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车辆进行暂扣,对涉事商家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传唤至交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同时,交警大队组织警力采取不间断巡逻管控+定点蹲守方式,发现“炸街”电动摩托车,采取现场教育、劝阻,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详细讲解机动车“飙车炸街”行为的严重危害,引导、教育摩托车爱好者安全文明出行。对查处的非法改装摩托车及飙车违法行为,进行全程违法取证、依法查处,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到底什么算是“飙车炸街”危害性有哪些?

什么是“飙车炸街”?

“飙车炸街”是指驾驶车辆以炫技、竞速、娱乐、赌博等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市民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飙车炸街”的危害

1.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飙车炸街”一族在道路上随意飙车、相互追逐、极速前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飙车炸街”者往往只追求速度的快感,不考虑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3.影响社会治安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飙车炸街”一族为了“享受”速度带来的刺激,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让行人担惊受怕,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夜深人静的时候,刺耳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动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运行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暑假期间

未成年人在参与社会交通中

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

下面这些知识要知道

骑车年龄有规定:

01.未满16岁儿童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儿童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02.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少年儿童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扰乱交通秩序,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常常存在不按交通标志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民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的情况,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02.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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