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失信企业怎样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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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25 10:55:52
信用修复是指失信主体在彻底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之后,为重塑自身的信用主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确认符合条件后,撤销相关信用措施的过程。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的主要内容,包括: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其中一般失信最短公示期3个月、严重失信最短公示期6个月;失信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参与信用修复培训,提交信用报告等,经信用枣庄、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等三级审核后,同步在信用网站撤销失信信息。我市已建立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谁告知”原则,主动告知当事人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指导满足修复条件的失信单位通过信用修复消除信用污点,逐步化解信用修复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