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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9-01 15:24:00

1、什么是财政电子票据?

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入财物时,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的数字电文形式的电子凭证。 

其基本特征是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传输流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载体进行存储保管, 是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财政票据,与纸质财政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财政电子票据有哪些优点?

减少纸质票据使用和保管环节,大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

解决了电子缴费、自助缴费方式下,缴款人取票困难的问题,缴款人在缴费后即时获取票据信息,可登陆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提升便民服务和降低社会成本;

每一笔收款业务对应一张电子票据,解决了纸质票据对账难、易出错的问题,有利于加强财务规范和内部监管;

电子票据采用签名防伪机制,具有唯一性、防篡改、防抵赖等特性,彻底避免假票;

电子票据自动核销,解决了纸质票据核销难的问题。

3、财政电子票据推行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24〕62号)。

4、财政电子票据需要盖章吗?

不需要,财政电子票据借助安全支撑体系,实现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管理等,所有的数字证书都在财政部门统一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财政电子票据开具完成即完成财政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5、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不需要,财政电子票据是开票单位向缴款人出具的缴款凭证,它的使用效力和法律效力跟财政纸质票据一致。如需将业务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对接的单位,需向财政厅申请接入,系统改造费用单位自行承担。


6、我省财政电子票据适用行业单位有哪些?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都可使用财政电子票据。

7、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是指哪个系统?

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czpj.sdcz.gov.cn:18001/agency-web/login.do

8、缴款人收到财政电子票据的缴款通知书后,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缴款?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①微信、支付宝扫码登入征缴平台缴费方式

缴款人用支付宝、微信扫非税统缴平台二维码,进入“山东非税统缴平台”,输入 20 位缴款码,完成缴费。进入山东非税统缴平台请扫平台码,非税统缴平台二维码如下

②山东政务服务网登入征缴平台缴费方式

网页搜索山东省财政厅官网,通过页面底部链接进入“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输入20位缴款码,填写验证码,完成缴费。

③银行柜台办理缴费方式

到银行柜台出具缴款通知书办理缴费。

④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

关注“山东财政”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底部“微服务”—“非税缴费”进入山东省非税统缴平台,输入20位缴款码,完成缴费。

9、如何取得财政电子票据?

在开具电子票据时,填写缴款人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系统将电子票据自动推送给缴款人。

手机号方式:缴款人通过关注【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并注册绑定手机号码后,在山东任何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票据都会推送到缴款人微信中。

【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电子邮箱:开票时填写缴款人的邮箱,系统将向缴款人推送包含电子票据的邮件。在线单位财政邮箱的发件地址为sdczdzpj@sdcz.gov.cn,如果接受不到邮箱通知,请将此邮箱地址设置到邮件白名单中。

手机短信:大部分单位已开通短信通知票据方式,开票时填写缴款人的手机号,系统将向缴款人推送包含电子票据的短信。此功能UKEY在线单位如果需要请联系电子票据客服申请开通。

10、财政电子票据如何查验真伪?

方式一:

关注【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页面底部选择【电子票据】--【票据查验】,输入电子票据信息,即可查验票据真实性、或通过【扫一扫查验】扫描票据上的二维码查验票据的真实性。

方式二:

登录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输入电子票据信息,即可查验票据真实性。网址为: http://pjcy.sdcz.gov.cn/billcheck/html/index.html

11、财政电子票据能否作为报销凭证?

答:可以,2015年12 月11日新修订的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规定:电子会计凭证的获取、报销、入账、归档等均可实现电子化管理。财政电子票据与财政纸质票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单位可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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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我省财政电子票据有哪些?

《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六条规定:“财政电子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电子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结算类电子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三)其他财政电子票据

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2.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

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4.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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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财政电子票据规范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省财政电子票据主要依托省财政厅统一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财政部门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生成财政电子票据模板文件,发放财政电子票据;用票单位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申领、开具财政电子票据;缴款人通过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真伪;用票单位和缴款人使用真实有效的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入账处理。

按照上述管理流程,财政电子票据基本管理流程,包括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

14、如何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报销入账?

对于满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单位,可以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文件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电子档案管理要求对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归档保管。

对于不满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单位,可以财政电子票据版式文件打印件入账,并对电子票据及纸质打印件进行归档保管,同时建立纸质打印件与电子票据的检索关系。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票据真实可靠,并防止票据重复报销入账。


15、财政电子票据的具体样式?

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山东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为例:

1、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

2、山东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

    


16、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税务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分别由财政和税务部门管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内在联系。

内在联系:

(1)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都是收付款项的凭证,都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2)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都具有强制性。二者都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的组织收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

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税务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税务发票体现的是经营性收入。财政票据体现的主要是政府非税收入及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的财物。

(2)票据使用的主体不同。一般情况下,税务发票分为普通税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纳税人按税务部门的规定申领和使用。财政票据主要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申领和使用。

(3)票据的作用不同。税务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的一种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附件:有关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电子版)

  1.          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http://pjzx.mof.gov.cn/zhengceguiding/202501/t20250116_3951913.htm
  2.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http://pjzx.mof.gov.cn/zhengceguiding/202312/t20231204_3919519.htm
  3.          财政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http://pjzx.mof.gov.cn/zhengceguiding/202401/t20240118_3926355.htm
  4.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3/1/3/art_100312_10308530.html
  5.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4/7/22/art_100312_10321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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