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优化,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推进政策文件发布和解读。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策文件发布,全年通过滕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专栏发布政策文件17条,所有政策性文件开展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动漫解读等多种形式的解读,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具体可参阅“政策解读专栏”http://www.tengzhou.gov.cn/zwgk/zwgkzt/zcjdzl/。

及时发布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信息,并发布事项解读、会议要点回放;全年解读会议19次。多形式、多角度解读政策文件17篇,其中文字解读、简明问答16篇,主要负责人解读3篇,专家解读2篇,媒体解读4篇,新闻发布会6篇,图文、视频7篇。

2.加强政民互动与交流。发布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归集展示决策草案、草案解读、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严谨评估,加强反馈;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举办活动34场次,邀请企业、群众、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政府机关了解机构职能、工作流程。


3.完善基础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规划信息、机构职能、财务信息、政务公开培训信息等法定基础公开内容,全年共发布信息3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件,上年结转0件,总计8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80件,商业企业3件。办理总体数量与上年相比增幅明显,增长了22.06%。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规划等方面。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16件;部分公开14件;不予公开6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17件;不予处理2件;其他处理9件。
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4件,其中,结果维持4件,结果纠正4件,其他处理5件,尚未审结1件。未产生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同时,为加强政府信息告知书规范性,通过严格审核把关、集中办公及“一对一”指导等方式,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关口,坚决防范泄密风险,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错敏词排查整改,定期清理已不具备实际效用的信息。二是持续做好已公开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及时发布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失效、废止的文件,做到与省文件库实时同步更新。三是扎实推进历史沿革文件归集管理,将2016年至今的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历史沿革政策文件集中上传至历史沿革文件库,实现更加便捷、人性化的检索服务。四是发挥政府公报功能,除在政府公报专题页面外,还将纸质版公报分发到各单位政务公开体验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免费查阅,提升公众查阅便利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着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运维,定期组织三方检测普查,全年共完成政府网站检测普查4次,新媒体检测普查4次。二是规范升级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服务规范、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优化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功能,提高专区使用实效。2025年,新建红荷湿地、贵诚购物中心、人民医院三处政务公开体验区,将专区服务向旅游景区、商超、医院延伸。积极开展专区督导检查活动3次,敦促专区发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功效。三是持续发挥政府公报功能。编制印发政府公报4期,除在政府公报专题页面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外,及时送至各政务公开体验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实现“网上”“网下”同步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巩固制度机制建设,配齐配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干代训、点对点指导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025年,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暨依申请公开办理培训活动,各部门各镇街业务骨干50余人参与了培训活动。三是落实考核监督。按季度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建立问题动态管理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点对点”督导,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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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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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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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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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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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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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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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
|
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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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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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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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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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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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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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0 |
3 |
0 |
0 |
0 |
0 |
83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2 |
0 |
0 |
0 |
0 |
16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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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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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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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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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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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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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其他 |
9 |
0 |
0 |
0 |
0 |
0 |
9 | ||
|
(七)总计 |
66 |
3 |
0 |
0 |
0 |
0 |
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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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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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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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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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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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5 |
1 |
1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形式还需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比较传统,主要依托政府官方网站,在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方面有所欠缺。二是公开规范度还需加强。个别领域信息公开存在发布不规范、不全面的情况。三是政策解读站位不够精准,语言表述专业术语过多,缺乏通俗化转化,导致政策红利释放不充分。
改进情况:一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适应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和方式的变化,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增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体验感。二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采取专题培训会、座谈交流、一对一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三是要持续优化政策解读实效。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要做到全部多样化解读,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要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切实提升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聚焦工作重点难点,严格标准,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对相关要点进行分解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检查督导,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评估,将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纳入台账管理,安排专人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2025年,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政协提案8件,现已办结,并向社会公布。没有承办人大代表建议。
4.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一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取社会化购买服务方式,对政策文件开展图文解读、视频解读、专家解读、案例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将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拓展政务公开专区阵地,在原有政务公开专区基础上新增3个,分别布局于景区、医院、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配备自助查询终端、政策宣传资料架和咨询引导服务。通过将政务公开阵地向群众身边延伸,实现群众在就医、购物等日常场景中就能便捷获取政策信息、办理相关业务,打通了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三是优化政策服务水平,推出“政策文件历史沿革”版块,系统梳理和关联展示不同时期、不同部门的政策文件,实现政策演变脉络可视化。同时,针对滕州特色产业,打造“机床产业政策”专题页面,集中发布产业扶持政策、申报指南、典型案例等内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效性得到显著提升。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7.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滕州网”(http://www.tengzhou.gov.cn/)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滕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中路政务中心625房间,联系电话:0632-5513369,电子邮箱:tzzwgk@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