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政府办公厅、枣庄市政府办公室、滕州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主动公开,拓宽信息覆盖广度与深度
本年度,我局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重点加大了与群众和企业关系密切的市场监管规则、抽查检验结果、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的发布力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滕州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类政务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覆盖面。202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6条。其中,通过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市动态栏目公开信息232条,通过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25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219条。

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市动态栏目

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

2025年“滕州市场监督管理”官方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合法信息权益
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全流程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办理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市场监管局新受理6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限要求办理。其中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12件,不予以公开19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18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均为自然人提交,与2024年度3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数相比,上升了27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事项行政复议14件,行政诉讼案1件。
(三)完善制度规范,强化信息管理长效机制
为提升信息公开的标准化程度,我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与服务工作细则,依托制度体系规范公开流程,实现以制度约束行为、依制度处理事务、凭制度落实管理。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后公开”“一事一审批”等保密管理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承办单位初步提出意见,经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公开,从源头强化保密管控,确保涉密内容不予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逐步建立稳固长效的管理机制。
(四)拓展多元平台,优化扶企惠民服务功能
坚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持续扩大各类政策与工作信息的知晓范围。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各内设机构,及时更新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持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着力建设“滕州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配备专人运维,及时传递市场监管最新动态,解读各级扶企惠企政策,致力于构建服务企业的前沿阵地和公共信息集成平台,为滕州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支撑。
(五)健全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制度有效执行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负责机构,压实领导责任。严格依照《条例》规定,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自评,针对上级考核反馈问题,及时协调相关科室整改落实。二是将政务公开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规划,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专项能力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与专业素养。三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2025年,本单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2025年度未进行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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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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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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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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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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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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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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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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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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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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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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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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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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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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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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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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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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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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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0 |
0 |
0 |
0 |
0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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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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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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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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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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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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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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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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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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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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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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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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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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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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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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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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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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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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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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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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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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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3.其他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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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1 |
0 |
0 |
0 |
0 |
0 |
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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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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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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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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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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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 |
4 |
2 |
14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在全面梳理2025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当前存在的短板与不足
一是公开形式的创新性与传播效能有待加强。当前信息发布主要依托传统渠道,运用新媒体技术进行创新性呈现和互动式传播的能力尚显不足,导致信息的到达率、吸引力和公众参与度均有提升空间。
二是公开内容的精准性与规范性有待深化。部分公开信息的质量把控环节存在短板,偶有出现格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的情况,还需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标准。
(二)下一步改进与提升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新的一年工作中聚焦短板,精准施策,致力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能力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年度培训必修课,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全流程、平台操作规范以及新媒体运用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通过案例教学、实操演练等方式,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内容编写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从源头保障公开质量。
二是优化平台功能,拓展公开深度。在维护好政府门户网站基础栏目的同时,着力优化“滕州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功能与体验。探索运用数字化、图表化、视频化等方式解读政策,推动公开服务向基层一线延伸,增强政民互动实效。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促进规范运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上级标准,进一步健全我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保密审查、考核评议的全链条管理制度。明确从信息产生到公开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建立“发现问题—反馈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常态长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承办枣庄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承办滕州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复率100%;承办滕州政协提案10件,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滕州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严格落实“当天消息当天发”原则,及时公开各级各类市场监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滕州网”(www.tengzhou.gov.cn)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办公室联系。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北辛西路1501号质检中心大楼9009室,联系电话:0632-5583326,电子信箱:scjgjbgs@zz.shandong.cn)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5年,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