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2019年4月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公布2024年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滕州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省、两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公众关切,结合新形势下人社惠民政策的落实,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市人社局按照国家、省、两级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聚焦职工群众关注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等,在滕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人社局栏目、“滕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应发信息,全年累计在滕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信息公开页面上传信息285条,在滕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人社局栏目更新信息524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6条。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12345市长热线和“枣解决、枣满意”等平台及时回复群众咨询疑问建议等8400余条。持续加大对人社惠民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业务工作的讲解培训力度,扎实开展社保宣传进万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宣传等活动,深入全市21个乡镇、52个村(社区)、340户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服务和现场答疑释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要求,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质效不断提升。2024年,办理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全部予以公开,并按期回复。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向局党组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法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围绕人社业务全面搜集梳理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法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在滕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签”,确保公开内容的安全性、有效性,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四是强化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全面排查已公开发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各级立、改、废等情况随时做好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滕州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滕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信息公开页面、滕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人社局栏目,同时充分运用好“滕州人社”微信公众号。一是在滕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人社局栏目“通知公告”中,第一时间发布2024年就业社保补贴、行政执法和仲裁决定以及事业单位、中小学、医院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等信息;在“公共查询”栏目,整理发布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滕州人社系统业务电话、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等便民服务内容。二是在滕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人社局栏目和“滕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人社动态和工作成效,开设“职工维权平台”“镇街人社所地址电话”等模块,方便单位和群众就近办理人社业务,特别加大对社保政策解读问答转载发布,公众号关注量突破26.2万人,年累计阅读量达140万人次。三是扎实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和“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参加政风行风热线2次,介绍人社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解答听众咨询疑问;6月28日,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零距离感受工伤保险待遇联网结算,汇报了工伤保险待遇整治、套取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开发整治等进展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四是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充分发挥新媒体公开平台作用,推进滕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人社局栏目与“滕州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强化信息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班子,由局长任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任分管负责人,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2人。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有效保障了必要经费支出。三是明确职能职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并认真组织实施。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收听收看全省人社系统2024年度全省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暨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参加上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集中办公2次。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1.568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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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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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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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形式拓展水平还不够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公开方式相对较为单一化,与高质量保障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不够好。局各室、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观念和意识强弱不一,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还不够高。解读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结合本地实际的生活化、便民化解读不多,本地群众的关注度和吸引力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取得支持指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围绕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持续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教育,进一步深化对《条例》的学习和解读,结合人社业务实际,扎实开展针对性强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各室、各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牢基础。
三是持续提高政策文件等信息的解读质量。坚持把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摆在首位,力求全面、客观、准确,注重通过数字化、视频、动漫等丰富解读材料,多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助推人社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全年承办枣庄市级人大建议1件、枣庄政协提案3件、滕州市级政协提案16件,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多个方面,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并向公众公开。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人社厅、枣庄市人社局关于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做好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动态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三)工作创新情况。在“滕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社保网上办理指南”“银行快速制卡网点”“镇街人社所地址”等栏目,方便用人单位线上查询业务操作流程和职工群众就近办理社保卡、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等各项人社业务;充分发挥“E善居保”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功能,为城乡居民提供集参保登记、补缴申报、待遇申报、信息查询等全方位便捷服务,实现“不出家门,业务立办”。
(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度,滕州市人社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滕州网”(http://www.tengzhou.gov.cn/)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滕州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1066号人社局413室,联系电话:0632—5516297,电子邮箱:tzrsjxxzx@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