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龙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滕州市龙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现向社会公开滕州市龙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龙阳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龙阳镇实际,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龙阳镇通过滕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滕州市龙阳镇政府网站、微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共累计更新发布政务信息850篇,滕州市政府网站645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800条,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6条,其中,通知公告11条,政策文件7条,规划计划1条,组织管理11条,公开基本目录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以来,坚持“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保证依申请公开流程科学、程序合法、答复规范,示范指引,真正提升效能、服务于民。
2023年,滕州市龙阳镇人民政府新收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结转0件,合计2件。自然人申请2件,其他处理0件;与往年相比,申请数量有所增加。
2023年,滕州市龙阳镇人民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次,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政务公开指示精神的过程中,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了《滕州市龙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滕州市龙阳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滕州市龙阳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并全力做好需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利用好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途径,改善政务公开环境,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加强新闻信息动态发布工作。同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做好办事部门、联系电话、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的公开。
(2)、“三字诀”提升公开效能,助优营商环境。坚持把提升政务公开效能作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聚焦企业所需所盼,全面公开助企发展、助企纾困的政策信息,为企业送效率、送渠道、送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新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实施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程,对照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照“应上尽上”原则,设立窗口19个,打造导办服务、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不打烊全天候服务等7个服务品牌,全面实行“阳光政务”。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公报阅读专区,方便群众阅读。
(3)、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龙阳镇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并召开座谈会。活动后,受邀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体验,增进了对便民中心、党群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的理解,营造了良好的政民互动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宣传信息科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切实履行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同时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注重信息报送流程的规范性,信息公开不能涉及群众隐私,做到量质并重,对公开信息逐级负责、层层把关,明确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2023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2023年度纳入滕州市镇街政务公开评估,未进行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问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 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部门负责、专人落实”的工作体系,及时梳理、收集信息发布,确保平台中栏目得到及时更新。
二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督导,定期开展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2023年龙阳镇认真落实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优化,坚持规范服务,推进政务公开便民化,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结合,坚持把提升政务公开效能作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指标。
3、2023年度龙阳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5条,政协建议提案1条。
4、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三字诀”提升公开效能,助优营商环境;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5、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的数据真实可查。
6、龙阳镇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滕州网”(http://www.tengzhou.gov.cn/)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龙阳镇驻地,联系电话:0632—2033101,电子邮箱:lyzdzbgs@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