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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1-18 17:57:30

本报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枣庄市政府办公室、滕州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2022滕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1.主动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通知公告5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1条,重点领域4条,组织管理9条,政务公开基本目录1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滕州市信访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另明确信息公开时限要求,确保信息上传及时、避免出现空白栏目,扎实做好信息上传维护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本单位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和栏目维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公开内容。

5.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结合工作安排,开展政务公开培训。

2022年,滕州市信访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2022年度未进行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认真按照要求,积极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存在不规范、不及时问题,有时政策、通知公告等信息在政府公开网站公开比较滞后。二是网站管理人员、信息采编人员的综合能力还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宣传氛围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责任,加强整改,不断完善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落实保障工作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网站管理人员、信息采编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镇信息公开服务的质量,树立政府公正、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为发展经济、优化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是进一步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将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网站、公开栏、会议等途径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利用网络来宣传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责、工作信息、政策法规等,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按流程运作,方便群众查询,提升网上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滕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2022年,滕州市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

4.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  无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滕州网”(http://www.tengzhou.gov.cn/)网站查询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滕州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北路信访局207 房间,联系电话:0632—5513913,电子邮箱tzxf5513913@zz.shandong.cn

                      滕州市信访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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