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河镇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滕州市界河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滕州市界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现向社会公开滕州市界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界河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依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枣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落实滕州市政务公开会议精神要求,本着“规范、方便、实用”的原则,不断细化分解任务,注重在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方面下功夫,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界河通过滕州市政务公开网、界河镇人民政府网站、微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累计在滕州市政务公开网更新发布政务信息870余篇,界河镇人民政府网站900余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560余条。
界河人民政府2020年基本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以来,坚持“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保证依申请公开流程科学、程序合法、答复规范,示范指引,真正提升效能、服务于民。
2020年,滕州市界河镇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滕州市界河镇人民政府未因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依据机构人员变化,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事和办会程序。动态扩展公开内容,结合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2020年度无违反规定和失泄密情况。
(四)镇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规范栏目设置,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搜索、办理服务功能,做好政务网网站联动推荐关系,做到多平台、多栏目、多渠道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扎实做好网络建设与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开展工作,研究制定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办法,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度未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七)其他
纳入滕州市镇街政务公开评估,未进行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3、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4、进一步提升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