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局机关人员轮岗交流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调度情况,部署任务,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市政府部署的重要任务,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专题研究,明确任务分工、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适时组织培训活动,确保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及配套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不断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落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责任机构,完善工作流程和权限。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事项,严格按程序与当事人沟通,依法及时答复。认真做好公众关注事项的回应工作,针对行风评议、市长热线、以及消协、12315平台等渠道收集到的群众咨询和投诉事项,及时组织调查落实,逐项予以反馈。三是组织宣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精神,教育引导相关工作人员重视此项工作。
按照《条例》规定,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报纸、电台、政务简报等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局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部门文件、发展规划、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和政策解读等信息方面,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3·15年主题,召开了3·15活动新闻通报会,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等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做好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2019年,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时办结,并公开答复。
2019年,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人大建议2件,枣庄政协提案1件,滕州政协提案16件,均已按时办结,并公开答复。
2019年,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2019年,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起,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被举报投诉。
2019年我局纳入滕州市部门绩效考核,未进行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个体9 |
减少8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2 |
0 |
328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1 |
30 |
32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1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由于市场监管局机关人员结构老化,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信息收集、采编、审核、发布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信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市场监管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将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借鉴外地和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及时总结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信息收集、处理、审查、公开、反馈、归档的机制,确保每个阶段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更加注重对公开内容的审核,注重公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实用性,更加注重倾听群众对公开信息的反馈意见。三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将政策解读与信息发布统筹考虑,做好发布信息的同步解读,灵活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等开展解读,同时对公众和媒体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四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更加重视微博、微信等新兴传媒的作用,探索更为多样化的信息传播方式和手段。四是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努力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