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止于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二)、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情况
1、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兼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采用规范发文稿,分管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件对外公布信息。
2、干部职工认识到生态环境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和强化。2、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3、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各科室、站、支队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编印简报、报刊、网站、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
1、公众网站公开情况。一是完善生态环境公众网站。在“中国滕州”综合门户网站下设有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专栏。专栏下设工作动态、公告通知、污染源管理、排污费征收、监测监控、办理指南等子栏目,方便群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新闻媒体公开情况。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开展,重点对环境监管、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加大了媒体公开宣传的力度,使社会各界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我局有关工作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全年共接到公开信息申请一个,已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免费提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服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全年未发生有关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在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在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制度执行中层层把关,建立完善、安全的制度。
㈧、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全年收到人大议案3件、政协提案6件,均已办理完成。
㈨、其他
纳入滕州市部门绩效考核,未进行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9 |
增31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1 |
增54 |
215 | |
行政强制 |
0 |
增30 |
3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813.4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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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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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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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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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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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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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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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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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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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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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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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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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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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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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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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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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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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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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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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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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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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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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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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 |
0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依据《条例》和《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全市生态环境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环境问题以及污染减排、生态环境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公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在公开形式上,重点以“数字”的形式向社会发布重要生态环境信息,使群众能更加方便、直观的了解生态环境信息。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和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生态环境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督促。健全通报和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各科室报送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并把政务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切实引起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