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畜牧兽医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滕州市畜牧兽医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信息,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等五项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明确任务分工,规范运作程序,建立了“行为规范、公正透明、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信息,通过市长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加大与公众互动交流力度,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全部按时办结,受到群众好评。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度通过各种途径累计主动公开畜牧兽医信息,在市信息公开平台公开171条(同时在局网站公开)。主动公开信息为群众了解畜牧业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信息: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政务公开网站和局网站发布信息。二是在办公地点设置信息公开栏,为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报刊等媒体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均免费公开。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实行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建立了信息公开逐级审核制度,规定各科(室)、中心、所、大队印发的文件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逐级审核,确定信息的公开属性,涉及多个科室的,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逐级审核,并明确每级负责人的责任,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畴明晰确定,应当保密的信息决不泄密。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在公开效率、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下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依托网站平台,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滕州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地址:滕州市清河路40号,电话:0632-5816122,邮政编码:277599)。
滕州市畜牧兽医局
2019年3月
附件2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7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1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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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