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城乡水务局2018年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部署和要求,现社会公布2018年度滕州市城乡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滕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滕州市城乡水务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滕州市荆河中路1号,邮编:277599,电话:0632-5691320;电子邮箱:tz5691320@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点突出滕州水利工作,正确舆论引导,正面宣传报道,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健全由专人负责和各科室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全市广大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全局内部的管理水平和全体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及机关权力运行透明度与办事效能为目的。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做到领导、认识、组织、人员四到位;三是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滕州市城乡水务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季度通报、年底考核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有关科室各负其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通过滕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了概况信息、法规公文、计划、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等内容,同时还利用滕州市城乡水务局网对我市水利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和公开,同时做好便民咨询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我局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1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法规公文2条、工作动态494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生活饮水用水信息7条、河长制信息4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着力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三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规定要求,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多报道新措施、新亮点、新典型,力争把我局政务公开作为服务全市水利的一个窗口。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引导,正面宣传全市水务工作,突出宣传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举措、成效。深入基层获取第一手资料。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基层,认真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材料。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今后将鼓励局属单位积极参与收集提供信息,加大信息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进一步加快信息撰写、审查、发布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对重大事件宣传报道不滞后,力争做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八、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018年12月31日
滕州市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511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511 |
2、政务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