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安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市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局长亲自抓、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严格按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安全的要求,以部门网站为重要载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安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市安监局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2861条。其中通过局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686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272条;国家(安报33篇、总局网站1篇)、省(省局官网、官微公众号、大快严简报13篇、齐鲁晚报90篇)、枣庄市、滕州市媒体上分别发表34篇、103篇、837篇、1887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省、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其他文件。工作动态、政策公开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各类办事项目的实施机关、依据、条件、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针对不同事务的内容、要求、对象等,坚持以政府部门网站为重点,充分利用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平台载体,适时公开办事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不收费政策。市安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并做好存档。实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零报告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每月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2017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市安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市安监局接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数量为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安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确保编制准确、完整;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四)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