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滕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等。
一、概述
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同时,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认真完成了对拟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二、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信息中心为信息公开工作主抓科室,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梳理阶段性工作,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同时,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内容拟定、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在“滕州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开,并采用2大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以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为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工局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平台。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提起的举报,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
五、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工作程序,规定机关各科室拟制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确定信息公开类型,由局信息中心统一进行公开。对依申请公开及不公开文件、信息进行统一存档、保密,信息公开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登记明晰,记录完整。2017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涉密事件。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