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7年,在滕州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市财政中心工作,坚持服从、服务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原则,立足科学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构。建立局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财政信息公开指导、协调工作。各科室(单位)按照财政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提供本单位应公开的财政信息,形成组织领导、信息制作、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保密“五位一体”的信息公开工作架构。
(二)落实公开内容。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有序、安全。
(三)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督促检查,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的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滕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教育、社会保障、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得到扎实推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1、全面公开经滕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信息,内容涵盖了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等情况。
2、我局严格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相关要求,有条不紊的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和扩大公开范畴,由公开的预决算报告到预决算公开报表,由公开部门预决算到“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具体项目,公开的信息更加全面,公开力度显著增强,逐渐向“精细化”公开推进。
(二)公开平台
1、政府网站。全年通过滕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算、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2、新闻媒体。我局充分利用《枣庄日报》、《滕州日报》、滕州电视台、滕州广播台等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报告、财政信息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长效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最大限度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
滕州市财政局
2018年2月